政策规定

解除封闭决定书

作者:铜山区 点击次数:223 发布时间:2018-09-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泰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自我局下达(苏农机行封〔2018〕2号)封闭决定书后。你司在7-8月份对涉及的产品开展全面检查并进行了书面说明,上报了整改报告,于8月20日递交了申请解除封闭的报告。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5日起,解除4LL-2.2A、4LL-2.2Z、4LL-2.5Z三款机型以外的泰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联合收割机产品补贴销售资格。望你司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